1 培训考核依据及适用范围
1.1 培训考核依据
本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煤矿安全培训规定》(总局令第92号)、《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<煤矿安全培训规定>进一步做好我省煤矿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豫煤综〔2018〕69号)等关于煤矿其他从业人员培训、考核的相关规定制定。
2 培训考核对象及条件
煤矿企业新上岗的临时工、合同工、劳务工、轮换工、协议工以及上岗前的其他从业人员。
煤矿新工人应当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。
3 培训大纲
3.1 培训要求
煤矿企业应当对新工人进行安全培训,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、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,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。
新工人的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七十二学时。安全培训合格后,应当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明;未经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的,不得上岗作业。
新工人取得初次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后,应当在有经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,实习满四个月,并取得工人师傅签名的实习合格证明,经煤矿企业或安全培训机构考核合格发放“煤矿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明”后,方可独立工作。每年再培训学时不得少于二十学时。
工人师傅一般应当具备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、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和没有发生过违章指挥、违章作业、违反劳动纪律等条件。
3.2 培训内容
3.2.1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
1)安全生产方针;
2)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。
3.2.2.企业规章制度
1)煤矿企业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;
2)煤矿企业的奖罚办法。
3.2.3 劳动合同与劳动保护
1)劳动安全卫生制度;
2)特殊劳动保护制度;
3)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。
3.2.4 职业道德
1)职业道德概述;
2)职业道德与安全。
3.2.5煤矿概况
1)安全生产情况;
2)煤矿地质;
3) 煤矿开拓;
4) 煤矿生产系统;
5)采煤方法。
3.2.6入井常识
1)煤矿从业人员入井须知;
2)煤矿井下避灾路线;
3)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井下安全警示标志;
4)常见“三违”行为及其危害。
3.2.7 煤矿通风与灾害防治
1)煤矿通风;
2)瓦斯防治;
3)矿尘防治;
4)煤矿火灾防治;
5)煤矿水灾防治;
6)顶板事故防治;
7)爆破安全基础知识;
8)安全用电;
9)提升与运输;
10)典型事故案例分析。
3.2.8 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
1)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职业病类型;
2)煤矿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措施;
3)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;
4)职业病诊断、鉴定与职业病患者保障。
3.2.9 自救、互救与现场急救
1)自救器的使用;
2)避难硐室的自救避灾;
3)现场急救。
3.3 培训学时安排
3.3.1培训时间应不少于七十二学时,具体培训学时宜符合表1的规定。
表1 培训学时安排
4. 考核标准
4.1 考核方式
考试包括理论考核和实操考核。
4.1.1理论考核
题型为:判断题、单项选择题、多项选择题。
满分为100分,80分及以上为合格。
4.1.2实操考核
内容包括自救器的佩带和使用;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操作。两项均合格为实际操作合格。
4.2 考试要点
4.2.1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
1)了解安全生产方针;
2)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。
4.2.2.企业规章制度
1)了解煤矿企业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;
2)了解煤矿企业的奖罚办法。
4.2.3 劳动合同与劳动保护
1)了解劳动安全卫生制度;
2)了解特殊劳动保护制度;
3)了解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。
4.2.4 职业道德
1)了解职业道德概述;
2)了解职业道德与安全。
4.2.5煤矿概况
1)了解安全生产情况;
2)了解煤矿地质;
3) 了解煤矿开拓;
4) 了解煤矿生产系统;
5)了解采煤方法。
4.2.6入井常识
1)熟悉煤矿从业人员入井须知;
2)熟悉煤矿井下避灾路线;
3)熟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井下安全警示标志;
4)熟悉常见“三违”行为及其危害。
4.2.7 煤矿通风与灾害防治
1)熟悉煤矿通风要求;
2)熟悉瓦斯防治要求;
4)熟悉矿尘防治要求;
4)熟悉煤矿火灾防治要求;
5)熟悉煤矿水灾防治要求;
6)熟悉顶板事故防治要求;
7)熟悉爆破安全基础知识;
8)熟悉安全用电基本知识;
9)熟悉提升与运输基本知识;
10)了解典型事故案例。
4.2.8 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
1)熟悉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职业病类型;
2)熟悉煤矿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措施;
3)熟悉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要求;
4)熟悉职业病诊断、鉴定与职业病患者保障要求。
4.2.9 自救、互救与现场急救
1)掌握自救器的使用方法;
2)掌握避难硐室的自救避灾方法;
3)掌握现场急救基本知识和技能。